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推行网络发票的统一部署,我局定于2011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用《网络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推行使用网络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系统是网络普通发票的管理平台。经营规模较大、能通过互联网实时在线开票的纳税人可使用网络版系统。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实时在线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使用单机版系统。系统启用前使用自有开票软件的纳税人,按照我局公布的接口标准自行修改软件,经国税机关审核后可使用自有软件,发票信息定期导入系统。由于全国统一规定取消了大额手写版普通发票,因此,单笔销售金额较大且开票频繁的纳税人使用网络版或单机版系统,将实现快捷、安全开具发票,节省发票验旧、缴销时间,降低办税成本,同时方便发票真伪查询。 系统由我局组织开发,供纳税人免费使用。纳税人自主选择网络版或单机版,自行选择服务形式和标准。系统对硬件设备无特殊要求,税务机关不向任何纳税人推荐任何计算机及打印设备。如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请向我局监察室举报(029-87695181)。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969696。推广工作期间可能会对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