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平台商及互联网重点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西安市工商局《关于迅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及时处理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网络交易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网络交易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从事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竟争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双生分局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一、检查重点
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网络广告平台、资讯门户网站、搜索平台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房地产、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遏制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
二、企业自查自纠
各网络平台商及互联网重点企业,按照《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本地平台商应对其制定的交易规则、相关协议和平台商义务履行、相关机制、制度制定情况及进行自查;网络交易平台上对网上商铺主体资格、经营商品宣传、商品质量查验情况进行自查,网络购物平台按照商品进出货登记查验制度对网上商品质量进行自查;外地平台商西安分支机构,对其西安站上商铺、商品、宣传逐一进行自查;各广告资讯网站应对广告主经营资格、信息真实性、发布信息是否取得应有的许可,以及宣传用语使用情况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8月20日前,各公司上报自查情况和数据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即纠正。
三、要求
1.各公司要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行动,确实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上报自查情况、报表要有做法、有内容,禁止走过场。后期工商部门将开展全面检查,对在自查中敷衍了事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将进行重点查处。
2.各门户网站、资讯平台、广告网站,综合服务网站等企业要在其网站主要版面显著位置宣传报道“红盾网剑专项行动”。8月6日前将报道版面截屏报送工商局网监办(QQ报送)。
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平台商自查统计表(本地企业)下载:http://www.longou.com/Item/4063.aspx